1.搬運傷員之前要檢查傷員的生命體征和受傷部位,重點檢查傷員的頭部、脊柱、胸部有無外傷,特別是頸椎是否受到損傷。
2.必須妥善處理好傷員
首先要保持傷員的呼吸道的通暢,然后對傷員的受傷部位要按照技術操作規范進行止血、包扎、固定。處理得當后,才能搬動。
3.在人員、擔架等未準備妥當時,切忌搬運。
搬運體重過重和神志不清的傷員時,要考慮全面。防止搬運途中發生墜落、摔傷等意外。
4.在搬運過程中要隨時觀察傷員的病情變化。
重點觀察呼吸、神志等,注意保暖,但不要將頭面部包蓋太嚴,以免影響呼吸。一旦在途中發生緊急情況,如窒息、呼吸停止、抽搐時,應停止搬運,立即進行急救處理。
5.在特殊的現場,應按特殊的方法進行搬運。
火災現場,在濃煙中搬運傷員,應彎腰或匍匐前進;在有毒氣泄漏的現場,搬運者應先用濕毛巾掩住口鼻或使用防毒面具,以免被毒氣熏倒。
6.搬運脊柱、脊髓損傷的傷員:
放在硬板擔架上以后,必須將其身體與擔架一起用三角巾或其他布類條帶固定牢固,尤其頸椎損傷者,頭頸部兩側必須放置沙袋、枕頭、衣物等進行固定,限制頸椎各方向的活動,然后用三角巾等將前額連同擔架一起固定,再將全身用三角巾等與擔架圍定在一起。